通知公告
关于加强寒假、春节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发布时间:2015-01-09 来源: 作者: 浏览量:
全体党员干部:
为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和中纪委《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精神,巩固我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决反对“四风”,院纪委在寒假春节期间向全院共产党员发出通知要求。
针对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赠送节礼、相互宴请,浪费严重、不正之风易发多发等现象,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同时要求财务处严肃财经纪律,对违规费用一律不予公款报销;财务处、纪检监察室要分别强化“双节”期间公款支出审核监督和执纪监督,对违纪行为快查快办,严格责任追究,及时通报曝光。
要求各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把刹住“双节”期间违规使用公款的不正之风作为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重要内容,敢抓敢管,坚决纠正。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并加强对“身边人”的教育和约束。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移风易俗,为净化社会空气做出自己的贡献,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假日、春节。
中共山西水院纪委
2014年元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