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发布时间:2014-08-28 来源: 作者: 浏览量:
全体党员干部:
中秋、国庆将至,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根据中央纪委关于狠刹用公款送月饼节礼歪风,形成廉洁过节好风气的要求,院党委在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向全院共产党员发出要求。
在中秋、国庆两节期间,严禁用公款送月饼等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接待;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违规违纪行为。同时要求财务处对违规费用一律不予公款报销。财务处、监察室要分别强化“双节”期间公款支出审核和执行监督,监察室对违纪行为快查快办,严格责任追究及时通报曝光。
要求各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并加强对本部门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约束,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移风易俗,确保全院在中秋、国庆期间风清气正。
山西水院监察室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