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中秋、国庆期间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的通知发布时间:2016-09-07 来源: 作者: 浏览量:
关于中秋、国庆期间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的通知
各部门、总支、支部:
2016年中秋节、国庆节临近,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现就中秋、国庆期间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规定通告如下:
1、严禁违规用公款请吃、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2、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月饼、土特产品、购物卡、有价证券等;
3、严禁违规发放各种津贴补贴;
4、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
5、严禁公车私用和“私车公养”;
6、严禁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
7、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并借机敛财;
8、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各部门、总支、支部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督促指导。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责任,畅通举报渠道,开展明察暗访,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顶风违纪发生严重“四风”问题的部门,要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问责。
山西水利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9月7日